12岁男童为找奶奶独自骑行了50公里

齐鲁晚报     2021年03月16日
一女司机不走寻常路,竟自己打开消防栓洗车
  本报德州3月15日讯(记者 张磊) 3月4日,德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特巡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并制止一起擅自使用消防专用设施用水行为。
  3月4日16时许,特巡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崇德十三大道与三八路交口南侧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停靠在路边,一名女子正在将水管接到路边的消防栓上,利用消防栓里的水对车辆进行清洗。此时路面和路旁绿化带内已经积起大滩污水。巡逻民警立即要求女子停止该违法行为,经盘查,该女子利用专用的水管和扳手打开消防栓进行洗车,其在使用消防专用供水前未征得消防部门同意,属于未经批准擅自通过消防专用设施用水,违反了《消防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告知其要主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主动规范自身行为。经过民警一番批评教育后,该女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再擅自取用公共供水。
  本报德州3月15日讯(记者 张磊) 3月12日23时04分,德城公安新河东路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新建路一家饭店附近,有一个走失儿童。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报警人是饭店的老板,当晚他在饭店附近看到这个男孩骑着共享单车,衣着单薄,冻得瑟瑟发抖,身边也没有大人陪同,于是上前询问,发现孩子无法正常沟通,他赶紧让孩子来到店里,给他提供了热水和热饭。
  “小朋友,你家是哪的?有没有父母的联系方式啊?”民警坐在男孩旁边,耐心地跟他沟通,但男孩依旧默不作声。据报警人介绍,男孩进店后只是喝了一杯水,并没有吃饭。
  为了尽快帮孩子找到亲人,民警将他接到了新河东路派出所,经过与德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汇报后得知,当天夏津县有人报警称孩子走失,民警迅速与走失儿童家长联系,通过拍照和视频通话,确定该男孩就是夏津县的走失儿童。
  随后,孩子家长在夏津县公安民警及蓝天救援队的陪同下,赶到了新河东路派出所,“非常感谢民警同志和好心人的帮助,帮我们找回了孩子!”孩子母亲激动地说。经了解,男孩12岁,有语言障碍,3月12日下午一点半左右,因为想念奶奶,他骑着共享单车从夏津出发,来到德城区寻找在这里打工的奶奶,当时男孩到达市区时已经是晚上的十一点,深夜天黑,孩子记不清奶奶的住处,迷了路。
  3月13日零点左右,孩子的奶奶也赶来见到了男孩,一老一小紧握着手,看到了自己一直心心念念的奶奶,男孩也露出了笑容,在奶奶的引导下,男孩说了一声:“谢谢叔叔!”
  12岁男童,独自骑行50公里,用时10小时,只为见奶奶一面,这份亲情在让人感动之余,也令大家后怕,一旦路上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幸亏德城公安民警和好心人的帮助,把孩子安全的交到了家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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