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九大活动庆祝五四青年节

短视频征集大赛即日启动,最高获3000元奖金

齐鲁晚报     2021年04月23日
重磅
B04
新闻
找记者 上壹点
2021年4月23日 星期五 编辑:李蕊 组版:曾彦红 校对:易雪
  本报济宁4月22日讯(记者 周治深) 22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共青团济宁市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宁市将面向全市团员青年开展以“风华正茂 青春颂党”为主题的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其中包含青春电商创新峰会、红歌接力赛、短视频征集、万名青少年红色寻访、青年典型选树等九大活动。
  “中国·济宁青春电商创新峰会”将于5月中上旬在济宁市任城区举行,峰会以“汇聚青春电商新动能助推数字经济新发展”为主题,将进行“济宁青春电商联盟”揭牌、济宁市青年电商项目大赛启动、省青企协青年企业家走进任城、产业项目签约、高峰论坛等一系列活动。
  “红歌大家唱”全省红歌接力赛活动已于4月9日在济宁市启动,活动以线上和线下结合的形式展开,参赛形式包括独唱、合唱、快闪等。济宁市作为十六地市红歌接力赛的“第一棒”,邀请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及社会各界青年积极参与,接力合唱。自启动以来,共有3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并先后进行接力传递。
  五四青年节期间,济宁市将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青年书画作品展,并邀约市青书协和市青美协的书画家创作展出书画作品100幅。作品展于4月29日至5月9日在济宁市艺术剧院(太白楼路原市群众艺术馆)进行展览,开展仪式定于4月29日上午举行。
  此外,团市委还将于“五四”期间在曲阜市石门山镇举办以“建党100周年·红色寻访”为主题的“团聚·爱”青年联谊活动,组织单身青年开展一场红色之旅,让青年在学习教育中交流交友。
  今年五四青年节系列庆祝活动的另一大亮点是“新青年 耀济宁”短视频征集活动,活动由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共青团济宁市委主办,齐鲁晚报鲁南融媒中心承办,智博威教育集团协办,讲述新时代济宁青年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奋进伟大时代、肩负使命担当的青春故事,以镜头展现济宁发展成果和良好形象。

 □相关链接                 
短视频征集活动启动 获奖者最高奖3000元
  “新青年 耀济宁”短视频征集活动于4月22日启动,即日起至5月31日,面向社会征集优秀作品,获奖作品最高奖3000元。同时,将进行多渠道宣传推介。
  此次大赛,个人、组织或团队均可参与。投稿参与者可通过个人或单位认证的抖音账号,将拍摄制作的视频上传并发布在抖音短视频平台。文字描述信息中需添加话题#新青年耀济宁#遇见济宁@青春济宁,同时将参赛作品、报名表、承诺书及作品清单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qnyjn@163.com,完成报名。相关文件可通过“济宁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获取。
  对于参赛作品形式,包含但不限于表演、随手拍、微记录、动漫、MV等形式,作品时长应在3分钟以内,格式为高清MP4格式,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视频中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征集活动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若干。对于获奖作品,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将在多个媒体平台择优推广宣传。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治深)
济宁市全面启动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通讯员 周倩
 □相关链接                             
  自《问政山东》节目曝光化妆品市场经营存在的问题以来,济宁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问政山东》曝光的化妆品包装无标签、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依法惩处化妆品经营违法行为。
  精心研究部署,明确检查重点。按照省药监局《全省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了《济宁市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方案》,整治重点单位为化妆品集中销售区域经营者、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单位、酒店宾馆、母婴用品店、化妆品专卖店等。检查重点问题为进口化妆品有无中文标签、经营的化妆品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存在涂改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情形。
  强化监督管理,夯实主体责任。紧扣行动方案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检查对象摸排工作及重点单位检查。以检查促整改,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雷霆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数1842人次,摸排经营户891家,查封扣押不合格化妆品200余瓶(盒)。自2021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至今,全市共对19起化妆品违法行为立案,罚没款17.38万元。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结合专项检查工作,在开展现场检查的同时,印制并发放“化妆品安全消费警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七问七答”、明白纸等宣传册3000余份。同时,多个媒体刊登了《致济宁市化妆品经营者的一封信》,扩大宣传,进一步明确了化妆品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和安全意识。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会持续宣传监管法规政策。通过宣传,让化妆品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自觉性。提升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提升经营户的经营水平。同时,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和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要求,持续开展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化妆品违法行为“零容忍”,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依法查处,确保我市群众用妆安全。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所有化妆品经营者必须落实的主体责任,以及不落实主体责任的法律后果。为切实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济宁市市场监管局现将广大化妆品经营者关注的几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化妆品经营者应留存所购进化妆品的哪些有效证明文件?
  化妆品经营应核实所销售化妆品的有效证明文件,并留存下列复印件:
  1、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2、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
  3、进口、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普通化妆品备案及检查通过情况;
  4、化妆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5、进口化妆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
  复印件应加盖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二、化妆品经营者(含批发、零售)不得销售哪些化妆品?
  1、未取得生产许可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
  2、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
  3、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国产化妆品的标签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净含量,国产特殊化妆品还应注明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的标签应注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名、地区名(指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净含量,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
  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标签上应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化妆品的标签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化妆品的标签所用文字应是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但必须拼写正确。进口化妆品应使用规范的汉字标注各项内容。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4、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国产特殊化妆品;
  5、未取得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的进口化妆品;
  6、套号冒号的化妆品;
  7、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8、变质的化妆品。
  三、化妆品台账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1、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2、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如实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销售台账应详细记录化妆品的产品流向,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带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4、进货查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保证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