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调整中小学生到校上课时间

城区小学生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初中生一般不早于8:00

齐鲁晚报     2021年04月23日
  本报烟台4月22日讯(记者 李楠楠) 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为保障学生的睡眠时间、早餐时间和学校体育活动时间,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家长生活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近日该局下发《关于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作出具体安排。
  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教育部“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对到校、上课时间进行原则性地调整、优化和规范,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既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又与当地正常的上班时间适当衔接。
  4月至9月底,城区小学生上午到校时间一般不早于7:50,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城区初中生上午到校时间一般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00。10月至次年3月底,城区小学生上午到校时间一般不早于8:00,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30;城区初中生上午到校时间一般不早于7:40,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10。有校车运行的学校,第一班次校车早晨到校时间一般不早于7:30。农村学校、城郊学校可以参照上述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考虑上班高峰、疫情防控等因素,学校可以分年级、分批错时到校。对个别学生因家庭特殊情况要求适当提前到校的,要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实行。
  落实好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每天1节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课,逐步实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形成重视体育兴趣特长培养、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长效机制。组织学生每天做好眼保健操,将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纳入对班主任、年级主任和学校考核,增加学生户外活动时间,多措并举降低近视率。各区市要加大体育教师补充力度,满足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的需要。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学生的睡眠管理,将科学睡眠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课程、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符合国家“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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