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孔冰) 5月17日中午,荣成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执勤归队后,意外发现院内停了两辆牌照相同的摩托车,其中一辆车牌挂在前方,另一辆悬挂后方。
在中队大厅内,民警发现有两人正在自助查询机、处理违章记录,询问得知两辆摩托车正是二人的。
其中的吕某解释,他们是朋友关系,车牌本是自己摩托车的,朋友崔某借去其中一副,目的是方便到加油站为摩托车加油。
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吕某的“C1”驾驶证和崔某的“B2”驾驶证都不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而且吕某的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崔某是货运司机,这下丢了开大货车的“饭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吕某持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报废摩托车,被罚款7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崔某持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且准驾车型不符,将被罚款2200元、记24分,“B2”驾驶证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