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区非法捕捞男子被判刑二年

齐鲁晚报     2021年06月03日
  6月2日,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提起公诉的薛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0年,薛某某组织渔民在禁渔区崇明区北堡港北沿长江滩涂上,采用徒手抓鱼的方式非法捕捞弹涂鱼等水产品共计38182公斤,造成国家渔业资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09.7万余元。薛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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