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分别就《关于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南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相关情况进行发布解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于悦
济南高新技术企业
总数达到3029家
此次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聚焦营商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体制机制三个方面,共提出8个部分、30条具体政策措施。
其中,为畅通市场准入和退出渠道,着眼于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围绕降低企业税费成本、要素成本、制度性成本,提出4条具体措施。围绕促进民营企业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在政府基金、银行信贷、融资增信、上市发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据了解,2020年,济南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89家,新增数量排在全省第一位,总数达到3029家,位居全省第二位。今年一季度,济南全市民营市场主体突破130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7%以上;实现税收占全市的40%;实现进出口值占全市的60%。
起步区实行
“新区特办”机制
《济南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聚焦当前企业和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为关注的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从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提升投资吸引力、优化监管与服务等维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
其中提出推行企业“休眠”保护制度,主要是聚焦保护市场主体、增强内生活力,允许企业“休眠”保护,帮助企业度过短期经营困难提供缓冲机会,让企业“苏醒”后更有活力。打造家门口全天候“便民驿站”,主要是聚焦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加强群众家门口的办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济南市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谢金岭介绍,《十条措施》结合济南实际推出了一批首创性的改革举措。比如在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行“新区特办”机制,其中高标准打造省、市、区一体化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推进工程项目“承诺办”等制度,都是在全国具有开创性的改革举措。再比如,推进高频政务事项“三跨”联办机制,是济南市在全国率先实现黄河流域跨区域商事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而提出的。
新建商品房项目
“交房即发证”
在《济南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中,提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水平。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学凯介绍,下一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聚焦企业需求,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优质审批服务。
济南将优化完善全流程审批,持续精简合并审批事项,实现工业仓储类项目“验收即发证”、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发证”,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仅办理开工前、竣工后两个事项即可完成所有审批。
另外,去年疫情发生以来,济南通过社保费“减、免、降、返”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63.6亿元,其中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为给企业减轻负担,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富基介绍,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民营企业压力可能较大,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济南真金白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对招才引智成效显著的引荐主体,给予单项最高60万元奖励。
◎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90万元资金扶持。打造特色首席技师工作站,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用发挥明显的,给予60万元资金扶持。
◎针对民营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实施“金蓝领”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并按照2000元—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技能培训补贴。
◎济南财投基金集团将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激发民营中小企业内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