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和应用高速发展,互联网企业在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跨境数据流动、用户数据泄露等问题,也受到广泛关注。
在赵淑钰看来,“一方面,造成侵犯用户个人信息的风险,目前过度收集、滥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依然多发高发;另一方面,也会对国家安全产生影响,随着数据分析技术的飞跃发展,互联网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巨量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能够反映出我国整体经济运行情况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对总体国家安全构成重大安全威胁。”
“近两年,一些互联网企业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方面发生的问题屡见不鲜,原因之一是我国数据安全保护机制的建设还不是特别完善。”刘典表示,这与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变化不无关系。“新业态不断推陈出新,监管对象在不停变化,规模不断扩大,给治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互联网企业的数据安全问题也可能从不同方面影响国家安全。类似地图数据、位置数据等重要数据,同样需要保护。
在刘典看来,当前国家在互联网领域和数据安全领域的主导,符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过去一些互联网企业在野蛮高速增长的状态下,主要从商业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数据的开发利用,对数据合规的投入相对较小。随着数据保护问题成为一个社会焦点,国家开始不断加强对于数据监管和数据安全合规的监管。虽然从短期来看,会对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模式带来一定冲击,但这也是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刘典说。
在李天航看来,将来所有企业的所有经营行为,都必须受到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这四部法律为纲的立体法律框架体系的规范。他建议,企业要有前瞻性,调整自己的经营、运维和治理理念,甚至重塑自身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