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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     2021年07月13日
  招远市:
开展联合执法
为海上安全生产护航

  本报讯 为保障渔养企业安全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招远市海上安全专项指挥部联合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远市边防派出所、招远市辛庄镇政府等海上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开展海上巡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检查组8个,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检查渔船32艘,渔港码头11家次,渔养企业15家次。累计发现隐患13处,已完成整改13处。累计违法违规处罚6起,其中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4起,处罚没收“三无”渔船2起。
  行动组负责人提醒广大渔民:近期海上大风和强降雨预警频发,渔养企业负责人及渔民切勿贪图眼前利益,不顾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出海作业。同时,招远市海上安全专项指挥部也将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保障海上安全生产。
(通讯员 杜世伟)
招远市:
加大“三无”渔船处罚力度

  本报讯 近日,招远市海上安全专项指挥部对辛庄海岸的码头和停泊点进行了逐一检查,对“三无”渔船进行集中查处,并将此类船舶吊运上岸,统一送至指定地点暂扣。此次行动共查处并没收两艘“三无”渔船,规范了渔业生产和海上治安秩序。
  相关负责人表示,“三无”船舶清理整治是招远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招远市海上安全专项指挥部要妥善把握政策界限,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同时要认真做好“三无”渔船清理整治工作,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通讯员 杜世伟)
招远市:
严禁渔养企业从事
海上分苗作业活动

  本报讯 当前扇贝养殖到了分苗期工作旺季,同时也正值汛期,大风恶劣天气逐渐增多,海上生产作业活动极易受恶劣天气影响,为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禁止扇贝养殖从业人员在海上就地开展分苗作业。其间,招远市海上安全专项指挥部将联合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巡查,凡发现有进行海上分苗作业行为的,将按照违反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行为,依据《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渔养企业应严格遵守海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凡接到大风预警信息后,仍违规驾驶船舶出海作业的,按照《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凡出海作业的,必须携带船员资格证书、穿着救生衣、配备海上通讯工具、消防设施等应急设施设备,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将联合招远市政府海上安全专项指挥部、公安、海警等部门开展海上执法巡查,发现有海上作业不穿救生衣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或拒不服从管理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通讯员 王习龙)
招远市:
召开包企人员
培训专题座谈会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包企人员专业素养,保障渔养企业安全生产,近日,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包企人员培训专题座谈会。
  此次培训会议本着“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理念,切实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质量,严格安全培训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做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覆盖。
  培训会议通报并讨论了前期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层层落实到包企人员,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员通报批评并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标准,杜绝海上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会议最后,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强调:包企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远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深入一线、深入企业,了解企业诉求,发现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做好渔养企业的监督者和守护者,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通讯员 杜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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