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州7月14日讯(记者 张磊)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按照德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德州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通知》要求,7月15日开始,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将组织警力在城区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
13日下午,记者在多个路口发现,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市民占比并不多。有一部分人由于天热、麻烦而不愿意佩戴,有的人还不知道骑电动车要戴头盔,没有佩戴的意识。
记者获悉,对查处的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采取协助民警执勤、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观看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等方式加强教育劝导,同时抄送其所在单位、社区,由单位、社区加强文明出行教育。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区、镇街,一律予以通报惩戒。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尽快行动起来,驾乘电动自行车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