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跟尚(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号码:410323196904304555;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向阳二支路46号;户籍地址:河南省新安县仓头乡曲墙村东一组):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0年12月09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李卫医罚[2020]069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加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缴至中国农业银行(地址:李沧区延川路2-1号)。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李沧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稽查科(地址:李沧区永年路20号李沧区市民公共服务中心北楼408-1室,联系电话:0532-87613887)进行陈述和申辩。
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起六十日内到李沧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李沧区永年路20号市民公共服务中心北楼411室)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2-87629961
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