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草案)》《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不得泄露、篡改或非法提供个人数据
《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规定:实行数据安全责任制,数据安全责任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持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二是明确网信、公安、国家安全、大数据等部门的数据安全监管职责;三是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活动作出规定,明确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非法提供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不得过度处理等要求。
向基层延伸建立老年学习网点
《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草案)》规定,具备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居可以建设老年学校或者学习点。明确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可以举办分校或者与社会力量联合办学,通过开办远程教育等方式向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延伸。
个人乱扔垃圾将设定行政处罚
《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对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减量举措进行了明确,重点规定了减少包装物使用、限制一次性消费品、反对餐饮浪费、绿色办公和净菜上市等减量措施。其中,山东拟对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设定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