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文登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今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专以上残疾人大学生。父母双方都是残疾人或一方是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今年高考被列入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没有得到过其他助学救助的,均可申请一次性助学金。残疾人大学生救助标准:大专生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同一残疾人大学生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救助标准:本科生4000元、专科生3000元。符合助学补助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镇(街)残联提出书面申请,报文登区残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