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遇火情 交警奋勇当先

齐鲁晚报     2021年08月17日
  8月13日上午10时28分,文登区阳光岗附近一门市房突然冒出浓烟,正在巡逻的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辅警王鹏伟见此险情,来不及多想,迅速拿起警车里的灭火器冲了上去,并指挥在场人员一起12分钟扑灭明火,及时保护了群众财产安全,有效避免了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王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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