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维修资金的房屋,如何维修?

在相关条例出台前,业主分摊相关费用

齐鲁晚报     2021年08月18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程凌润

  8月17日,济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联组会议,针对济南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其中,房屋维修资金问题成为热点问题之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勇介绍,济南市专项维修资金分为“已售公房的维修资金”“商品房的维修资金”两大类。“济南市的维修资金累计余额超176亿元,目前累计使用接近10亿元,尽管看起来使用比例不高,但是这个比例在全省是第一位。”陈勇说,与全国同等规模城市相比,济南市维修资金使用量处在前列。维修资金使用比例不高是全国性的问题。
  据了解,维修资金使用有一般维修程序、应急维修程序两个程序。其中,一般维修程序,首先由业委会或者由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工程需要,选择施工队伍,制定维修方案和预算,向相关业主进行公示,并征求相关业主意见。
  根据《民法典》规定,使用维修资金必须要经过占业主户数和面积双2/3以上的业主参与决策。业主表决后,再由业委会或物业企业书面或者通过网上申请维修资金。最后济南市住建局来审核,5个工作日内必须排出。
  针对像电梯、消防、楼面防水、下水管道爆裂、高空坠物等涉及到业主生命财产和严重威胁生命安全的决策,就可以采用应急维修程序。这个程序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不需要经过业主的决策环节,立即可以进行抢修。“但它是有门槛、范围的,事后再向业主公示。”
  “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决策,说起来简单办起来困难。”陈勇说,针对一般程序中业主书面表决签字效率低的问题,他们开发了电子投票系统,业主通过网络或者回复手机短信,就可以随时实现决策。
  从全市的情况来看,房改房维修资金已经全部收齐,但有部分商品房和安置房住户还没有缴足。部分棚改安置房还没有办理登记,所以没有缴纳。另外,济南市部分房改房的维修资金余额不足,也制约了房屋的正常维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审议稿中,提出了相关措施,弥补了制度漏洞,从而把主体责任、具体程序、相关标准,都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进行了明确。
  该条例出台前,对应缴未缴资金的,在房屋进行维修的时候,由业委会、社区居委会或物业企业组织相关业主,按照其应当承担的义务来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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