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分户评估报告的公告

齐鲁晚报     2021年08月24日
  2020年6月24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济(槐荫)征字[2020]8号《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依法选定济南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评估机构。因无法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送达,我中心受济南市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下列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报告。
  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征收人及相关权利人持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槐荫区四建平房零散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项目部(地址:槐荫街36号院东邻(原槐村街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院内),电话:18560798026)领取被征收房屋《槐荫区四建平房零散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槐荫区四建平房零散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估价结果报告》《被征收房屋附属物勘测表》,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被征收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房屋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或公告期满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地址及联系方式同上);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评估结果无异议的,请于异议期满之日起7日内,就征收补偿问题与我中心进行最后一次协商,逾期不到或协商不成的,将提请政府部门依法作出补偿决定。特此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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