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群体租房问题

房租年涨幅不得超5%

齐鲁晚报     2021年09月01日

  8月3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明确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通知要求,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是一个伴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而凸显的问题。根据有关调查,现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靠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然而租金付得起的房子区位比较远,区位比较好的租金又比较贵,这成为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和租不好房的现实困难。
  倪虹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供给。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主要是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在制度设计上突出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市场化。      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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