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一栋九层住宅楼共有业主44人,2017年至2018年期间,该楼的业主共商加装电梯事宜。最终,谢某等32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依据筹资方案,郭某作为三楼户主,本应出资10077元用于加装电梯,因持反对意见未参与出资。2019年6月,电梯完工并交付使用后,郭某要求缴纳集资费用并使用电梯,但谢某等32户业主反对郭某使用电梯。郭某遂诉至广州市荔湾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郭某支付增设电梯集资款10077元后,由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
这件因“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引发的邻里纠纷事件,也提醒我们:加装电梯并不是一个零和游戏,政策考虑了不同楼层的利益,总体而言对所有人都有利。如果在事情一开始,商议加装电梯事宜之初,大家就都更多设身处地、与人为善地理性协商,以一种“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态度,在考虑自身利益时,也充分尊重体谅邻里的利益和关切,那么,就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邻里纠纷。 (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