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建立“纪律作风效能”问题发现反馈整改机制

齐鲁晚报     2021年12月03日
  本报烟台12月2日讯(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姚盛楠 李昭和) 从烟台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获悉,自今年10月以来,该组为强化靶向监督,建立了“纪律作风效能”问题及时发现反馈整改机制,及时发现受理部门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为部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有效切入点和整改方向。
  在问题发现方面,第九纪检监察组委托有关单位制作了小程序,推送给部门,由部门在办公场所、办事窗口、招投标现场、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纪律作风效能”监督平台入口二维码200余个,用户可以通过登录网站或扫码进入监督平台,即时反映问题不足或提出意见建议。
  在问题分析研判处置方面,第九纪检监察组定期从平台收集问题,反馈给部门党组(党委),共同研究处置方式。对业务问题及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由部门自行处置。对反映部门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效能等方面的问题,问题情节轻微,构不成违纪违法的,由部门党组(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置;构成违纪违法的,第九纪检监察组和部门党组(党委)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的方法步骤和标准要求进行调查处置。
  在问题整改方面,第九纪检监察组定期对部门党组(党委)自行处置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有关问题暴露出部门在体制机制或者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短板,纪检组通过工作提醒函或者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部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该机制自运行以来,先后向部门反馈各类问题不足和意见建议20余项,结合有关问题督促部门整改有关工作事项10余项,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2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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