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3人当选第八届山东省道德模范

齐鲁晚报     2021年12月03日
  本报12月2日讯(通讯员 李新东 记者 边浩玥) 12月2日,山东召开会议表彰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会上,山东省文明委表彰了60名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及126名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其中滨州李洪波、刘文翠、吴守林被表彰为山东省道德模范,7人获提名。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主任医师李洪波、滨州供电公司物业公司员工吴守林、滨州市惠民县孙武街道高家村村民刘文翠(女)3名同志入选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其中,李洪波在表彰会议上进行典型发言(全省共4个模范现场发言)。同时,滨州市沪滨爱尔眼科医院院长綦跃勤,滨州市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科副科长刘春喜、滨州市滨城区杨柳雪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张俊波、邹平市西董街道鹤伴豪庭新天地物业公司保洁员李秀君(女)、山东魏桥创业集团宏儒第三棉纺厂前纺车间工人刘庆庆(女)、阳信县信城街道办事处恒泰社区居民顾希荣(女)、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西河塄村村民李忠领(女)7名同志获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李洪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医学博士,美国凯斯西储大学访问学者,山东省第一批援助湖北医疗队队员,中共党员。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国好医生好护士抗疫特别人物、全国文明家庭、全国最美抗疫家庭、抗击疫情山东好人等荣誉称号。
  刘文翠,滨州市惠民县孙武街道高家村村民。20多年,从花甲到古稀,这位老人用自己的双手,还清了20多万元的债务,养大了两个年幼的孙女,用善行义举为街坊邻居树立了诚实守信的光辉形象。获得第七届山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山东好人、第七届滨州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吴守林,滨州供电公司物业公司员工,中共党员。1976年,吴守林开始参与单位职工的婚丧嫁娶,45年来无偿操办了355对年轻人的婚事、为318位老人送终。吴守林获得“山东电业劳动模范”、“山东省电业先进生产(工作)者”、“滨州市第三届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入选“山东好人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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