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日照市住建局印发《日照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齐鲁晚报     2021年12月07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厉昕月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日照市住建局印发了《日照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中介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对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予以政策激励,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予以相应惩戒。在评价年度内,如果中介机构出现因中介机构主要责任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在信用评价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影响信用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性,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出现其他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出现以上行为之一的,信用评价等级直接评定为B级。
  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分为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由中介机构向所在地有管理权限的房地产中介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后录入“日照建设信息网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信息由房地产中介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录入“日照建设信息网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并在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中介机构。据了解,截至目前,在建设部门备案过的中介机构共有153家,全市房产从业人员有执业资质的有388人。
  中介机构信用评价采取信用记分制。信用记分=信用基础分+良好信用信息得分-不良信用信息得分。信用基础分为100分。同一信用信息计算加、减分时只计算最高加分项和最高减分项,不重复计分。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分别按各自信用计分标准计算加减分。
  《日照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出台,给日照市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带上了“紧箍咒”。通过信用的基础,来创新监管模式,以此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形成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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