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疫苗储备制度

齐鲁晚报     2021年12月11日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管理办法》,中央医药储备分为常规储备和专项储备。其中,中央常规医药储备主要应对一般状态下的灾情疫情和供应短缺,中央专项医药储备主要包括公共卫生专项。国家建立疫苗储备制度,分别纳入常规储备和专项储备。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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