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书公告

齐鲁晚报     2021年12月11日
  傅德龙、傅金屏、付银屏、傅玉香、付金凤、傅德山、傅金英、张士荣、傅瑜、傅璐等人尚未履行槐荫区人民政府2020年12月9日作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槐荫政房征补决字[2020]21号)规定的将槐荫区纬十一路公义街1号的房屋(房产证号:济房权证槐字第049453号,《房屋共有权证》号为槐共007384号-007390号,证载建筑面积为幢1:49.42平方米,幢2:24.60平方米,幢3:24.19平方米,幢4:8.39平方米,共计106.60平方米)腾空交由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义务。
  傅德山尚未履行槐荫区人民政府2020年3月18日作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槐荫政房征补决字[2020]2号)规定的将槐荫区纬十一路公义街1号的房屋(房产证号:济房权证槐字第054431号,建筑面积为13.08平方米)腾空交由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义务。
  傅金英尚未履行槐荫区人民政府2020年3月18日作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槐荫政房征补决字[2020]3号)规定的将槐荫区纬十一路公义街1号的房屋(房产证号:济房权证槐字第054433号,建筑面积为14.28平方米)腾空交由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义务。
  付银屏尚未履行槐荫区人民政府2020年12月9日作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槐荫政房征补决字[2020]1号)规定的将槐荫区纬十一路公义街1号的房屋(房产证号:济房权证槐字第054434号,建筑面积为13.08平方米)腾空交由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义务。
  因上述《催告书》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全部被征收人,本机关现依法再次向你们公告送达。你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们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至项目部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之权利。
  如你们自收到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仍未履行《补偿决定》及本催告书告知的义务的,本机关依法对《补偿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项目部地址:
  槐荫区福音里16-2号
  电话:
  18560788325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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