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关不申报仅补税款?法官:还可能被判刑
齐鲁晚报 2021年12月20日
当前,在法院审理的大量走私案件中,被告人表示知晓携带超量消费品入关需要缴纳税款,但认为被抓获后仅需要补缴税款,对于自己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却没有清晰的认识。近日,浦某、师某就因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被判入狱。二人携带多块高档手表却走无申报通道,涉嫌走私的物品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250470.59元,因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预缴罚金,北京四中院对二被告人分别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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