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居民:
洪翔路东地块旧城改造项目住宅安置房已具备回迁条件,定于2021年12月30日-31日集中办理回迁手续。
办理时间:5号楼:2021年12月30日
3号楼:2021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鸿悦华府2号楼及1号楼底商
手续办理所需资料:《济南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若产权人无法到场,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委托书;产权人已故的,需提供产权人死亡证明、承诺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洪翔路东地块旧城改造项目过渡期限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未按期办理回迁的居民,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补偿费。
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公用事业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