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齐鲁晚报     2022年01月06日
  因实施济南市市中区上新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1月22日发布济(市中)征告字〔2021〕18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欲征收以下国有土地上房屋:
  1.市中区国货商场121号,土地面积约为87.4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87.4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济南市房产管理局。
  2.市中区上新街122号,土地面积约为24.69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24.69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济南市房产管理局。
  3.市中区泺源大街190号,土地面积约为87.06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87.06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济南市邮政局。
  4.市中区泺源大街3号楼6号房(泺源大街192号),土地面积约为248.68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806.42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5.市中区泺源大街194号,土地面积约为214.78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547.42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魏清冉。
  6.市中区泺源大街198号,土地面积约为177.52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455.51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民航山东省管理局。
  7.市中区泺源大街202号,土地面积约为138.78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445.6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济南燃料集团总公司市中公司。
  8.市中区泺源大街202号,土地面积约为15.75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15.75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吴伟岭。
  9.市中区泺源大街206号1号幢1,土地面积约为122.1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244.2平方米;市中区泺源大街206号1号幢2,土地面积约为22.5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22.5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10.西青龙小区21号楼3、4号房(泺源大街210号),幢1土地面积约为126.95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253.9平方米;幢2土地面积约为30.5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30.5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张吉元。
  11.泺源大街214号(泺源大街3号楼6号)幢1,土地面积约为60.27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120.54平方米;幢2土地面积约为21.42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21.42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济南建筑五金二厂。
  12.泺源大街216号(市中区西青龙小区21号楼7号)幢1,土地面积约为74.5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74.5平方米;幢2土地面积约为25.50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25.5平方米,实际使用人山东省信玉电子行。
  13.泺源大街218号幢1,土地面积约为47.42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94.84平方米;幢2土地面积约为37.46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37.46平方米;幢3土地面积约为26.40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26.40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马传书。
  14.泺源大街226-2号,土地面积约为21.83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21.83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远藤利华(吴伟华)。
  15.泺源大街226号12号幢1,土地面积约为53.5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107平方米;幢2土地面积约为30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16.泺源大街232号,土地面积约为21.83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21.83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徐家花园71号,土地面积约为44.91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44.91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济南市房产管理局。
  18.徐家花园65号,土地面积约为89.86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89.86平方米,实际使用人为济南市房产管理局。
  如有对以上土地权利持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中区上新街56号上新街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申明情况并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房屋征收部门将对现使用人参照享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征收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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