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朋友的倡议书:

不在禁燃区内燃放“开门炮”“开业炮”

齐鲁晚报     2022年01月25日
  本报烟台1月24日讯(记者 钟建军)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办公室发布《致广大市民朋友的倡议书》,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全时段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倡议书中提到,广大市民朋友们:《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已正式公布实施,为使港城天空更蔚蓝、环境更优美、城市更宁静,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全时段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邮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不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不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做到“告别陋习,崇尚文明”,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开门炮”“开业炮”“发财炮”“典礼炮”等,坚决制止违反《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行为,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非法销售、不非法贩卖、不非法储存、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在禁止燃放区和一般管理区的禁止燃放区域或者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倡议书最后提到,市民朋友们,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享受优良环境和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带头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倡导文明新风,让家园更加美丽,生活更加舒适,城市更加文明,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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