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学政于敏中在山东

齐鲁晚报     2022年02月10日
  于敏中
  □韦钦国

  1644年清军入关,清政府为防止武官拥兵自重,采取重文轻武、以文制武的政策,文职汉官以科考出身为“正途”,武官即使在官阶上比文官高一两级,但在当时的人眼中其重要性仍不如文官,进士出身的四品、五品学政,影响要高于从一品的武官提督就是一例。
  那么,学政有何来头呢?学政全称是提督学政,亦称督学使者,俗称学台,是清代主管地方文教的行政长官(大约相当于现在各省教育厅厅长)。相对于其他职位,学政有些特殊,一是非进士出身或翰林院京官不得担任学政,门槛很高,即便到了清政府灭亡前夕此条件仍在遵守。1911年1月21日,山东最后一任学政(1906年改为提学使)的方燕年仍系进士出身——方燕年系清光绪庚寅科士二甲第84名。二是官阶不定,但无论实际官阶高低,任职期间均与所在省总督巡抚并列,相当于正二品或副一品,亦不受督抚管辖。三是学政虽在地方任职,但不属于地方官,准确地说是皇帝指派的钦差大臣,属京官外派性质,任学政期间在京原职予以保留并正常升转。
  学政虽由京官选派,但并非所有京官都有机会出任,一般从六部侍郎、翰林院修撰(编修)、各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等中选派,直至道光年间均遵照顺治帝“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充之”的惯例。另外,虽同是学政,但级别可能相差很大,六部侍郎获授学政即为从二品,以翰林院侍读获授学政则为六品,相差了不只一个官阶,但无论官阶高低,均须进士出身。
  对于文教大省如山东,学政更是优中选优,精中择精,清朝前期多由殿试时的三甲进士担任,其中还包括七名状元,于敏中就是山东七位状元学政中的一位。
  于敏中(1714—1780年),字叔子,号耐圃,四库全书正总裁,今江苏金坛人,簪缨世家。九世祖于镒系明成化十年举人,到了于敏中这代300年间于氏家族“名卿清宦,代有闻人”。仅清初到于敏中这代100年间于家就高官频出:于敏中的曾祖于嗣昌,顺治十八年(1661年)进士;祖父于汉翔,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进士;父亲于树范曾,由武英殿纂修调任浙江宣平知县;胞叔于枋,雍正二年(1724年)进士(雍正十三年曾任山东乡试主考官);族兄于振,雍正元年(1723年)癸卯科恩科状元;于敏中,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科恩科状元!14年间,同一家族兄弟二人先后高中状元。
  于敏中虽出身于世家望族,但非纨绔之弟,幼承家学,少年有为,“雍正七年,举于乡”,15岁就在当时“高考大省”江南省乡试中举人。8年后参加会试高中一甲一名即状元。清《乡会考官类》载,“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恩科会试……状元于敏中字仲常,江南金坛人。”23岁的于敏中成为有清一朝最年轻的状元,与其族兄于振并称“兄弟状元”。于敏中中状元后步入仕途,深得乾隆信任,一路升迁,“在高宗(乾隆)朝为汉首揆,执政最久,恩礼优渥。”最终官至正一品文华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系清乾隆一朝首屈一指的汉人重臣。
  乾隆九年(1744年)七月,于敏中充任山西乡试正考官回京后,乾隆问于敏中何谓“治国要务策”?于敏中答:“治国要务莫过于兴学得人,人才得即政事理。”“帝点头称善”,乾隆对此回答颇为满意,十二月八日命“左春坊左中允于敏中提督山东学政”,这年于敏中仅30岁。
  匹配于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的机制,学政一届任期三年,出于廉政考虑届满即调,特别优秀者方可留任,但不是本省留任而是异省转任(唯赵佑例外。赵佑于1781年至1786年同省连任,成为任职时间最长的山东学政)。乾隆十二年(1747年)十二月十七日,山东学政于敏中与浙江学政陈其凝互调。
  对这次互调,乾隆对于敏中颇为期待,他如此评价于敏中:“汝在(山)东省,颇属安静,此则律己之道得矣。至于浙(江)省文气浮华,汝当挽其流而示之的,此外更何训汝之有。”乾隆称赞于敏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管理有方,使山东士子专心读书,努力科考上进。而浙江学风浮华,所以要调他去影响和加强管理,此外就不再叮嘱什么了,厚爱信任之情溢于言表。
  值得的一提的是,陈其凝任山东学政不足一年即被解职,云南人李因培接任。由于于敏中“克勤称职”,乾隆十八年(1753年)九月十六日于敏中二度担任山东学政。《清高宗实录》载,“乾隆十八年癸酉秋九月戌辰谕:各省学政已届差满,山东学政着于敏中去。”由此可见,乾隆对于敏中的信任。
  学政并列督抚,看起来权力似乎很大,实则不然。因为学政不能干涉军政民财赋税,仅“掌一省学校、士习、文风之政令”,主要负责管理一省文教、科考,按期至所属各府、厅考试童生及生员,其职权仅限于文教领域。于敏中作为江南才俊和科举制度的受益者,担任山东学政期间很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崇雅黜浮,不媚权要;奖进士子、成绩不俗。《于氏漫钞》载,“(于敏中)所到之处,兴学育济世之才,培植寒士,所拔皆知名之士。”
  于敏中任山东学政期间,与朱文震、王特选在内的许多山东籍知名文人都有交集。朱文震,济南历城人,精篆工隶,善画好印,于敏中对其颇为欣赏,两人兴趣相投。王特选(1680—1756年),字策轩,号凫南,滕州人,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举人,系清朝前期鲁南一带较有影响的学人,在诗文、方志等方面颇有成就。
  乾隆八年(1743年)至乾隆十九年(1754年),王特选任职山东东昌(今聊城)府教授期间,于敏中恰任山东学政,王特选因政绩突出受到于敏中赏识。于敏中还与山东籍刘统勋、刘墉父子同朝为官: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会试考试中,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刘统勋为正考官,户部侍郎于敏中为副考官,录江南省人陈步灜为会元。《槐厅载笔》载,乾隆三十六年乾隆帝召试山东诸生,“命敏中为阅卷大臣”,录初彭龄为第一名。
  于敏中与当时在山东做官的郑燮亦有深厚交往。郑燮(1693-1766年),号板桥,其号远比其名更为后人所熟知。郑燮和于敏中系江南(今江苏)同乡,郑燮年长于敏中二十余岁,但郑燮仅早于敏中一年考中进士。乾隆九年(1744年)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间,郑燮先后任山东范县知县和潍县知县,两位同在异乡任职的同乡诗词相和,互动往来,缓解思乡之苦。
  乾隆十二年(1747年)系丁卯乡试之年,于敏中的同年进士、29岁的德保被派至山东任乡试主考官。因乡试在中秋节后举行,中秋节前夕郑燮即从潍县来济南任乡试分房阅卷考官。于敏中因学政身份避嫌,不能参与乡试出题和阅卷,但此时仍在济南,三人相见甚欢。
  郑燮以“诗书画”三绝著称,于敏中曾赠诗称赞郑燮才华并有索画之意,郑燮则和诗四首,其中一首《和学使者于殿元枉赠之作》就写于此次丁卯乡试期间。题目中的“于殿元”即于敏中,因其系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恩科会试状元,故以此称之。《明清江苏文化人年表》中记载了这件事情:“乾隆十二年丁卯,金坛于敏中在山东任学使,以诗赠发。(郑)燮答以‘写来竹柏无颜色,卖与东风不合时。’”次年,乾隆出巡山东时于敏中随扈,正任潍县知县的郑燮则受命布置天子登泰山诸事,两人再次相见。此后,于敏中多次随乾隆登泰山、诣文庙、下江南。
  学政是清朝官员晋升的重要资历,经过山东学政历练后,许多才俊都成了高官显贵,尤其是任山东学政者多有提拔重用,多有机会参与当时的重大文化工程。如王引之奉旨修订中国历史上收字最全的《康熙字典》,德保授命总办《乐律全书》,而于敏中则以正总裁官的身份参与《四库全书》的编纂。编纂《四库全书》系安徽学政朱筠上疏提议,山东籍内阁大学士刘统勋开始认为此非政务要事,不与动议。于敏中则认为“合我朝文治天下之大计,应予纳用。”乾隆亦认为“真合朕意”,故即被采纳,下诏开四库全书馆。因于敏中“博学多才,诗文雅正”被乾隆认命为《四库全书》正总裁,主持其事,这是于敏中一生最重要的成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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