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售卖“冰墩墩”蛋糕,两家店被查

侵不侵权,得看是否用于商业目的

齐鲁晚报     2022年02月20日
  济南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开展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冰墩墩”蛋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 

  从“一墩难求”的市场热度到“一户一墩”的终极梦想,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和“雪容融”迅速破圈成了“顶流”。不过,伴随着巨大流量而来的“冰墩墩”,也成为一些人借机获利的手段。
戴上“保护罩”的“冰墩墩”
  2月16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槐荫区市场监管局,对经一路附近的几家小商品市场进行检查。此次检查是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的检查,防范未经授权将奥林匹克标志作为商品包装、装潢或商标使用。
  其实,像这样的专项检查行动,从2021年11月起就开始了,冬奥会开幕后,检查频次更加密集,截至目前,已进行专项检查300余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千余家。
  近日,济南市高新区查处两起涉嫌销售定制“冰墩墩”蛋糕的侵权案件。其中一家店制作了三个近似“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卖了一个,另外两个被扣押。另外一家店还在问询中。
  此外,济南市还及时核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移交转办的侵权违法线索30余件。“主要涉及食品、服饰、摆件、化妆品外包装等。”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如同“冰墩墩”戴着外壳的造型,不管是“冰墩墩”“雪容融”还是涉及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标志,其实也是戴着“保护罩”的。
  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这也是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企查查App显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已注册“冰墩墩”“雪容融”全类别商标,成功注册45类相关商标,申请注册日期为2019年9月,并于2020年12月注册成功。
  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的通告》,对“冰墩墩”“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雪墩墩”“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是否为“商业目的”很关键
  如何判定商家或消费者有没有侵权?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负责人表示,是否为“商业目的”很关键。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以“冰墩墩”为例,其形象和名称,未获北京冬奥组委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
  除了形象著作权,北京冬奥组委还依法享有对“冰墩墩”形象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对“冰墩墩”中英文名称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还特别享有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公告总计63项奥林匹克标志,既包括吉祥物“冰墩墩”,也包括奥林匹克五环图案、北京冬奥会会徽等标志。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这63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护,同时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14件专利申请和315件商标申请予以保护。
  如果作为非商业使用,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或者组织可以进行申请,获得许可的使用人应当按照许可的范围、签署的承诺以及北京冬奥组委制定的技术规范使用“冰墩墩”,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北京冬奥组委知识产权的行为,也不得协助任何第三方实施足以让人误认为其与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等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济南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依法严厉打击涉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其中很重要的内容就是“依法严处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制作、销售跟“冰墩墩”“雪容融”等外观或形状相似的其他产品或商品就属于这类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置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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