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州3月10日讯(记者 胡兵 通讯员 李龙) 3月8日,德州市公安局、德州市禁毒办《发布关于全市2022年度禁种铲毒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旨在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德州市禁种铲毒工作,净化社会环境。《通告》指出,非法种植罂粟且不主动铲除将受到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市民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给予500至1万元人民币奖励。
《通告》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一律强制铲除。
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500至1万元人民币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各级人民政府将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公安、农业、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巡查。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依法承担禁种铲毒的主体责任,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确保2022年4月30日前彻底铲除干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市民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报警电话:110,德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电话:0534-229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