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致死家暴男无罪”,是法律对善举的肯定

齐鲁晚报     2022年03月29日
  □李志军

  近日,一男子酒后至其妻单位殴打妻子,妻子同事及保安一起,将家暴男按压在地,并拨打了报警电话。不曾想,该家暴男患有较严重的高血压性心脏病,在民警到达前死亡。案发后,检察机关认定妻子的同事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正当防卫,依法决定不起诉。
  正当防卫致施暴者死亡的案件,近年来并不罕见,公众耳熟能详的就有“邓玉娇案”“昆山龙哥案”等。但是,“同事致死家暴男”案与以前的正当防卫类案件区别明显。本案的触发点不是捍卫自身利益,而是护同事周全。尤其是在一些路人面对家暴,以“家务事”为名争相躲避的情况下,本案当事人的行为难能可贵。从司法机关的最终处理看,法律也给了这种好人善举最大的肯定——认定其构成正当防卫,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正所谓“法律不强人所难”,正当防卫者与家暴男素不相识,不可能预见到其患有高血压等严重疾病,在阻止家暴而被攻击面部及眼睛的情况下,将家暴男按倒在地并无不当。这一反应没有过激之处,也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案的无罪判决,也必将让更多的人能面对家暴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家暴不只是私事和家事的认知,也将更加明晰。
  “同事致死家暴男无罪”是一个新的标杆。司法机关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是对见义勇为者的最大褒奖,也是对不法行为的强烈震慑,更是对社会正气的最有益涵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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