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预售可以有,玩套路可不行

齐鲁晚报     2022年04月16日
  □谢晓刚

  网购时商品页面未标注或明确说明是预售,付款后才显示发货时间;过了预售期商家随意更改发货日期,一再拖延发货;还有商家设置霸王条款,比如预售商品不予退换、预付款不退、对预售商品发货时间进行投诉以后将禁止下单……记者近日采访发现,网购超长预售乱象多,不仅降低网购效率还暗藏消费陷阱。
  夏天快到了,冬装还没发货;店家才是上帝,怎么催都没用……一段时间以来,电商超长预售之风备受诟病,消费者叫苦不迭。从消费者吐槽中不难发现,相较于此前较为普遍的3到7天预售时间,现在不少商家将预售产品的时间定为15天,有些还长达45天,甚至在直播间以活动价诱导消费者下单,一段时间后又告知没有货,单方面取消订单;有的预售商品货不对板。
  所谓网购预售,就是指消费者需在产品上市之前预先付费,当预售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下,商家才投产并发货,缩短了中间环节,契合电商模式。此举能让商家提早回笼资金、厂家科学安排产能、消费者得到一定实惠。可见,电商预售本无罪,如果操作得当,可以利惠多方,实现市场共赢局面。
  从消费者的吐槽来看,并非大家反对网购预售,而是对过了预售期商家随意更改发货日期,一再拖延发货,还有商家设置霸王条款,比如预售商品不予退换、预付款不退、对预售商品发货时间进行投诉后将禁止下单等,严重影响消费体验感的乱象忍无可忍。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预售模式大行其道的服装领域,一些网红店100款新款中只有20款是现货。更有甚者,连服装样品都没有,仅仅展示出一张设计效果图,就在店铺内挂出预售链接。一旦预售效果不及预期,就以种种理由取消订单,从而将试错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商家希望实现成本风险最小化,可以理解,但预售不能损人利己。《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明确规定,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此外,对于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从长远看,层出不穷的电商套路,只会消磨掉消费者的耐心和信任。如果商家将预售变成套路,将口惠当成优惠,最终只会让消费者擦亮眼睛、用脚投票进行反制,让“网预售”从多赢逐步滑向多输的局面。总之,商品可以预售,但商家应合理安排生产,履行告知义务,严格按照约定时间发货,不能跟消费者玩套路,不能透支品质和服务,更不能凌驾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上。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