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时空四百年精神犹寄方寸间

——赏砚识人说魏琯

齐鲁晚报     2022年04月19日
  2021年,寿光市博物馆筹办砚展,笔者得以手鉴魏琯用砚。此砚出处明确,信息完备,形制、工艺、款式俱佳,堪称妙品。其主人魏琯,为明崇祯十年(1637)进士,官至清廷兵部右侍郎,其人其事尤可记述。

  □张书功

观砚
  魏琯砚于1966年11月15日出土于山东寿光南关东侧魏琯墓。砚长28.2厘米、宽14.4厘米、厚2.5厘米。青黑色,端石质。砚形似芭蕉叶,亦卷亦舒,周缘及砚池阴刻叶脉纹理,线条轻盈流畅,若隐若现。砚池纹理间浮雕三只蝉,两大一小,小蝉趴伏在一只大蝉翅上,形象栩栩如生。砚池的左下方凸起两柱,仿佛两颗“清露”,一柱之上生有天然黄色“石眼”。砚堂平展,约占砚面三分之二。砚尾收作一角,与砚首形成反向呼应之势。砚尾一侧雕琢叶柄,叶柄长短有矩,曲直有度。砚背光素,有行书“东坡居士”铭文,下方阴刻“东坡”篆书印记。书法取法二王、董其昌,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魏琯生活于明末清初,此砚器型在宋代已有先例,如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宋代澄泥蕉叶砚”,两者外形相近。蝉形砚虽出现于宋代,但少见高浮雕蝉纹。南京博物馆藏“明金蝉玉叶”,其蝉的形象与本砚近似。此砚纹饰具有明代简洁古朴的风格,而手感轻巧,不似明砚硕大厚重,又具清初砚的特点。故此砚与魏琯生活年代基本相符,最晚为明末清初砚。砚背“东坡居士”当为寄托款。所谓寄托款是指在瓷器、砚台等器物上,不题写当时年款或名款,而题写前朝的年号或先贤名款,以表达对前朝工艺水平的崇敬或先贤的仰慕。苏轼爱砚成痴,传为佳话,所以后人常将“东坡情结”寄托于砚。魏琯曾为官江宁(今南京),此地与苏轼颇有渊源,此砚是否为当地文人或同僚相赠,已不得而知。
  此砚应如何命名?笔者请教上海博物馆研究馆员华慈祥先生,华先生称之为“浮雕蝉纹叶形端砚”,笔者认为非常妥帖。整方砚台,包浆老旧,取法高古,意境深远,设计构思巧妙,雕刻于平实中见用心,题材文雅而富有生趣,书法佳,铭文难得,实为馆藏妙品。虽不知此砚为何人所制,也不知它背后的人情世故,但是从明显的使用痕迹看,应为魏琯生前常用、死后陪葬的挚爱之物。
识人
  魏琯,字昭华,明代寿光人。明崇祯十年(1637)进士,官监察御史。清顺治二年(1645),魏琯因御史傅景星举荐,任湖广道御史,同年巡按甘肃。时值清朝成立之初,由于战乱影响,中原地区与西北边疆少数民族间的正常贸易往来已经中断,少数民族所需内地商品得不到供应,抢掠事件时有发生。因此,魏琯向清廷提出了尽快恢复与边疆少数民族“茶马”贸易的建议。他又上奏西部边陲士兵骄横彪悍,危害百姓,应用“重典”平息滋乱。两条建议均得到实行,西北边陲得以巩固。
  清顺治四年(1647),魏琯调任江宁学政。次年,任河南道监察御史。清顺治八年(1651),漕运总督吴惟华榨取灾区百姓白银93000两,解京助饷邀宠。魏琯上奏说,淮扬等地连年遭受水旱灾祸,吴惟华把饷银的任务分派给下属官员,都是从百姓手里收取的,请求调查。结果吴惟华被削爵夺官,追缴赃款,永不录用。
  清顺治九年(1652),魏琯升任顺天府府丞。次年,改任大理寺卿(中央审判机关的主官),掌管重大案件的复审。面对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互相“侵权”,大理寺工作难以开展的局面,他秉笔直书,上疏皇帝,建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以维护执法的准确性和独立性。他的建议予以批准,不少冤案得以平反。
  清顺治十一年(1654),魏琯出任兵部督捕右侍郎,专责缉捕旗下逃人。清军入关前,掳掠大量汉人分给八旗为奴,入关后又逼勒汉民投充,实行高压和掠夺政策。奴仆不堪凌虐,纷纷逃亡,“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逃人成为清初一大社会问题。为此,清政府制定了“逃人法”,规定:查获的逃人鞭一百,给还原主;隐匿逃人之窝主本犯处死,家产没收;邻佑九家、甲长、乡约,各鞭一百,流徙边远;所在州县官降级调用。此法进一步激化了满、汉民族矛盾,官民人心惶惶,社会极不安定。于是魏琯上奏朝廷,指出对逃人的惩罚抽一百鞭,而窝藏逃人却要被处死,并没收家产,等同叛逆罪,有失法律公允。顺治皇帝认为言之有理,将斩首改为流放,并免除籍没家产。魏琯继而建议,窝藏的人如果死在监狱中,妻子儿女应该免于流放,如果遇到热审(明清时规定每年小满后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因天气炎热,凡流徒、笞杖,例从减等处理,称为“热审”——编者注),也应该减罪一等。这一次,顺治皇帝大为震怒,指责魏琯得寸进尺。此事不久,魏琯又受山东德州秀才吕煌窝藏逃人一案牵连,被罢官,流徙辽阳。不久,死于戍所。不过,由于魏琯等人的努力,清政府最终认识到逃人法的弊病,并放宽政策,缓和矛盾。魏琯也得以赦免,归葬故里。
释砚
  了解魏琯的生平之后,此砚的内涵也更加明晰。在此,笔者还要补充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这对了解魏琯的内心尤为重要。明崇祯十五年(1643),清兵攻陷寿光城,魏琯长兄、年逾八十的魏瑞在兵荒马乱中凄惨离世。魏琯长子魏之令亲冒矢石,持刀防守县城西门,城陷身死。魏琯元配夫人刘氏和女儿京姐不甘受辱,投井而死。魏琯正是在这样的国恨家仇中被迫降清,他曾在凭吊抗清死难的寿光籍官员李献明时说:“人臣之鲜克蹈义者,正缘多一计较心,巧文苟免,变态生矣。自疆场多事,士大夫之以缩颈者累累而是,如大夫者,吾乡一人而已。”这是对死难者的敬仰,也是自己无奈和屈辱的独白。
  清初为官的汉族官员,多是明朝降臣,或新任官员,他们自知人微言轻,面对官场弊政、社会矛盾、百姓疾苦,多数选择缄默不言。魏琯则不然,身为七品御史,不畏权势,弹劾二品总督;主政大理寺,直指制度弊病,力主司法改革;面对烫手山芋“逃人法”,毫无顾忌,直谏获罪。魏琯为何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因为“民命至重”。他在上疏弹劾吴惟华时说“淮、扬连年水旱”,白银皆是“取自民间”;上疏改革三法司时说“民命至重”;讲述逃人法弊端时说“其民之死于法,死于牵连者,几数千百家”。作为降官的魏琯,或许唯有鞠躬尽瘁,拯救百姓于水火,内心方能得到一点慰藉。
  此砚,作为魏琯案头触目所及、随身相伴之物,以芭蕉、蝉为主题,用意深远。芭蕉在古诗文中常以“愁情”意象出现。唐人张说《戏草树》诗:“戏问芭蕉叶,何愁心不开。”唐李商隐《代赠二首·其一》:“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元徐再思《水仙子·夜雨》:“一声梧叶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蝉在古代则象征着圣洁和清高。《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说:“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唐人骆宾王《在狱咏蝉》:“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唐李商隐《蝉》:“本以高难饱”,“我亦举家清”。唐虞世南《蝉》:“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他们都是用蝉喻指洁身自好,不同流合污的人品。
  此砚所折射的人文精神,与魏琯的内心极其相合。诚如《小窗幽记》所言:“良砚为砺友。”摩挲古砚,遥想当年,那些上疏直谏、革除时弊、为民请命的奏章,或许正是起于这方寸之间。魏琯死后,将其作为陪葬之物,又何尝不是穿越时空的志趣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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