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规定不仅为关停关闭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设置了“门槛”,也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行为的责任主体。这样一来,某些地方或部门就不会以防疫之名,轻易关停关闭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轻松逃避必要的事后问责。
□评论员 王学钧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基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划定“硬杠杠”。
相比之下,新版指南对“保通保畅”给予了更多更明确的“关照”。在第四版中,该指南对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的要求还是比较“抽象”的。只是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至于关闭公路收费区和收费站须经哪个部门或机构批准,关停前后还需做好哪些“配套”工作,并未给予明示。第五版及时补齐了这个“短板”——在明确各项防疫要求的同时特别提出,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不得擅自关停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停的,应报经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方可实施;收费站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闭的,应由县级以上联防联控机制报经上一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从特殊时期交通运输的角度看,划定这样的“硬杠杠”很有必要。曾几何时,面对新一轮疫情反弹,一些地方因急于“自保”而在公路管控方面“用力过猛”——为了“屏蔽”疫情,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擅自关停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以至于交通运输网因局地“梗阻”而陷入某种不通不畅的“病态”。
也正因为如此,交通运输部曾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在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的同时,确保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以更准措施、更高效率、更小代价取得更好防控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新版指南不仅重申了这一要求,也让这一要求更富操作性。规定不仅为关停关闭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设置了“门槛”,也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行为的责任主体。这样一来,某些地方或部门就不会以防疫之名,轻易关停关闭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轻松逃避必要的事后问责。
新版指南还明确要求,关停关闭服务区和收费站提前向社会发布,并及时发布绕行路线等相关信息。每天上午9时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多种渠道,公示本辖区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情况。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后,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完成人员隔离、精准流调、快速处置、全面终末消毒等工作,经属地联防联控机制验收合格后,立即恢复运行。与此同时,加强对各地市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等情况的监测与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落实。
可以想见,随着新版指南的“落地”,“保通保畅”会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