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 罚款有据
齐鲁晚报 2022年05月18日
近日,潍坊高密交警自主研发出执法管控系统,对首次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市民拍照记录,当再次发现该市民骑车不戴头盔时,则根据证据依法处罚。该系统上线后,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由原来的50%提高到现在的90%以上。 今年5月1日《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如果驾驶人出现骑车打电话、玩手机、不戴头盔的行为,初次违反,由交管部门给予口头警告,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 记者 张焜 通讯员 黄启先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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