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元家电惠民消费券,助力释放实体店活力

发放时间还剩两轮,分别为6月16日10时和6月23日10时

齐鲁晚报     2022年06月10日
  本报烟台6月9日讯(记者 赵玲玲) 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家电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本次烟台市家电惠民消费券总规模2000万元,分三轮发放。规模分别为1000万元、500万元和500万元,三轮发放时间分别6月9日10时,6月16日10时和6月23日10时,前2轮每轮有效期为7天,第3轮有效期为8天。
  本次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到烟台市内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4类商品(以下简称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参与企业由区市推荐+自愿报名方式进行,企业在提交有关材料后均可报名。
  本次消费券发放标准为,消费者在烟台市内家电销售实体店购买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
  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对在县(市)及以下门店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即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4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700元消费券。
  消费者须到参与活动商家现场使用云闪付APP,扫描活动二维码进行抢券。每人每轮仅限抢取各种面值消费券1张,抢完为止。消费券分市区和县(市)2个大类,其中市区消费券面值分为300元、500元、600元;县(市)消费券面值分为400元、600元、700元。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以上4类商品时,若单笔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由销售企业先行核销消费券,政府后续统一承兑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对应开具1张发票,严禁拆单拼单。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不可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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