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低风险区货车防疫通行限制

坚决防止过度管控层层加码,核检结果全国互认通用

齐鲁晚报     2022年06月12日
  据交通运输部11日消息,近日,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警示通报,要求各地确保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港口码头和航道船闸应开尽开,规范防疫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通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巩固打通交通大动脉、畅通物流微循环工作成效,坚决防止擅自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擅自设置防疫检查站点等问题反弹回潮,确需关闭或关停的,应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通报强调,各地要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
  对于司乘人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运车辆,在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并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可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等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可对防疫检查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措施;同时实行核酸检测结果动态追踪机制,一旦发现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
  要落实好重点物资车辆通行证制度,对于持有通行证且符合防疫要求的货车,保障其快速便捷通行;对于没有通行证但符合防疫要求的货车,各地也应当保障其正常通行,不得以车辆未持有通行证为由限制通行。
  通报要求,各地要加强统筹调度,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服务,原则上防疫检查点都应就近配套设置充足的核酸检测点,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核酸检测结果要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得重复要求检测。
  要建立督办转办制度,对货车司机举报、检查中发现的通行过度管控层层加码、重复核酸检测、擅自阻断运输通道等问题,要立即督办转办,及时协调处理,同时加强警示通报,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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