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身禁令无弹性意在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

齐鲁晚报     2022年06月14日
  □张海英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日前回复网民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疑问时指出,即使父母同意许可也依然不能提供文身服务,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孩子文身。
  这一权威回复,不仅回答了在民政部网站留言的某网民之问——取得父母许可后的未成年人要求文身,是否能够被认可?或父母经营文身店,可否给自己未成年人子女文身?也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没有任何弹性空间,也没有任何缝隙可钻。
  在一些人的认知里,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涉及孩子的事情,只要父母同意许可,其他方面是无权干涉的。但这是一种片面认知,因为孩子受相关法律重点保护。凡是有损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即便父母允许,也不可以。
  文身对孩子伤害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身体会受到伤害。文身会对人体皮肤细胞、神经细胞造成破坏,而且易感染、难复原。其次,文身影响孩子未来发展。一旦文身,孩子未来参军、考公、就业等会受影响。
  所以,几天前,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该规定中所说的“任何个人”显然不留余地,也包括孩子父母。
  而且,如此规定也有法律依据。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综上所述,民政部明确即便父母同意未成年人文身也不行,有事实依据——即文身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有法律依据。
  明确“即使父母同意许可也依然不能提供文身服务”,不是无视父母,而是为了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因为,不是每个父母都能认识到文身对孩子的危害。当某些父母缺乏常识或因为溺爱同意孩子文身时,制度就应该坚决弥补父母欠缺或纠正父母不当行为。
  民政部此次对“父母允许情况下是否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回复中,彰显了未成年人文身禁令无弹性,不给未成年人文身留缝隙的态度,值得称道。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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