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朱文龙
8月16日凌晨,北京交警针对“马某某交通违法”发布情况通报:8月9日18时许,马某某驾车行经朝阳区酒仙桥驼房营南路时,存在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已对其相关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通报中提到的“马某某”就是演员马思纯。从网上流传的视频看,事发时,马思纯驾车打着右转向灯在岔路口的左侧车道上逆向行驶。等信号灯时,她边和副驾驶的女士聊天,边将垃圾随手扔出窗外。
马思纯这一连串的任性操作着实让人目瞪口呆,她被处罚一点也不冤。事后,马思纯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8月16日发文道歉,表示会深刻反思,未来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马思纯老老实实地接受处罚并道歉,事情到这一步,原本就可以画句号了。但有些网友偏偏不买账,在相关新闻的评论区大肆攻击、谩骂甚至侮辱马思纯。这样的行为显然太过了。对此,这些网友给出的原因是,“马思纯是明星,不能轻轻放过”。
这个理由站不住脚。事实上,北京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并没有因马思纯的明星身份而“另眼相看”,是把马思纯视作普通人,按照正常流程处理此事,通报也并未提及其身份。警方所做出的处罚,也都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处100元罚款。
就此而言,北京交警不仅没有“轻轻放过”马思纯,反而对其进行了“顶格处罚”,充分践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马思纯道歉后仍被骂,网友给出的原因在于她的明星身份。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出,一些网友仍然无法理性看待明星犯错。在一些人眼中,明星是公众人物,应当事事完美,不能有一点瑕疵。明星犯了错,就要批之斗之,骂之詈之。
但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的“明星”,在社会事务和法律面前,其实是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在应该承担的违法责任之外,即使有明星身份,马思纯已经对公众作出道歉,不应该再承担过多的苛责甚至网暴。所谓“察其言,观其行,而善恶彰焉”,即便要关注,马思纯道歉后的表现,才应该是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