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野味喝茅台”的侦查,值得查一查

齐鲁晚报     2022年09月19日
  即便夏某等人真的在执行“侦查任务”,也是侦查葛某某是否存在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显然,喝茅台酒与侦查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应视作夏某的个人行为。既然是个人行为,哪有买东西不付钱的道理?这不就是借着“调查”的名义趁火打劫吗?

  □评论员 朱文龙

  究竟是办案还是吃霸王餐?近日,上海一则新闻引发网友热议。民警夏某吃野味喝茅台,一顿消费5688元却不付账,还称“就餐系刑事侦查行为”,并将饭店老板葛某某刑拘。
  看到这则新闻,很多网友为葛某某鸣不平。也无怪乎网友有如此反应,因为“刑事侦查行为”不是夏某吃霸王餐的理由。
  葛某某被抓,是因为非法出售舟山眼镜蛇。这种蛇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物种。从这个角度来说,葛某某被抓并不冤枉。但桥归桥路归路,葛某某卖舟山眼镜蛇违法,并不意味着他的其他财产不受法律保护。
  就拿茅台酒来说,从报道来看,葛某某所售的产品来源正当。夏某有喝茅台酒的需求,葛某某为其提供了服务,夏某就应该付给葛某某酒钱,否则便是侵犯葛某某的合法利益。
  即便夏某等人真的在执行“侦查任务”,也是侦查葛某某是否存在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显然,喝茅台酒与侦查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应视作夏某的个人行为。既然是个人行为,哪有买东西不付钱的道理?这不就是借着“调查”的名义趁火打劫吗?
  此外,倘若夏某等人就餐系“刑事侦查行为”,表明夏某等人应当知道舟山眼镜蛇受法律保护。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点了“眼镜蛇炖土鸡汤”等菜。这种行为与夏某进行侦查的初衷明显矛盾。退一步讲,为了调查取证,夏某完全可以在厨师进行操作之前,提出查看食材的要求,达到“人赃并获”的目的。难道,只有吃到肚子里才能确认食材是野生动物?显然没有这样的道理。
  以此而言,人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夏某等人所谓的“刑事侦查”其实只是一个幌子。他们的目的并不是去解救野生动物,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夏某等人是否存在知法犯法的行为,这个疑问需要揭开。
  民警执法,代表的是法律的权威,捍卫的是法律的尊严。夏某的所作所为,显然与民警的身份极不相称。正因此,上海市公安局果断出手。9月15日晚,该局发布通报,称对群众反映“杨浦分局长白新村派出所民警于2017年5月办案期间就餐未付款”一事,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已责成督察总队、法制总队、杨浦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查清事实情况。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面对舆情,相信上海警方一定能够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要知道,个别民警违法违纪无损警察群体形象,但是如果违法行为被遮掩、被包庇,将严重损害执法机关的形象。若夏某等人存在违法行为,希望警方能够依法依规给予他们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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