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纪勇(右)等人参加公益普法,在济南泉城广场接受群众咨询。
“执业21年,我亲身经历了中国法律的不断完善,见证了法治环境的提升。山东这十年,不管是立法、司法,还是监督,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说这话的是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他曾先后获得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日前,郝纪勇接受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专访,讲述了他眼中山东十年来的法治变迁。
记者 崔岩 刘一诺
山东深入推进
司法责任制改革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回首过去10年,山东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郝纪勇毕业后被分配到铁路部门的一家国企,后来辞职转型,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07年,他与同事创办了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
“律所不是公司,律师也不是商人,律师必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郝纪勇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2014年,郝纪勇接手一桩一审败诉的案子,一群挂靠公司的农民工被建设单位索赔1000万元。二审中,他奔走四年,促成双方和解,为农民工避免了800万元的经济损失。
京鲁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五周年来,在“助农、助教、助残、助访”四个公益板块取得丰硕成果,实现了市场经济下的高质量发展。
律师执业环境
正发生看得见的变化
员额制改革是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的基石,也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改革之箭,瞄准的是遴选精英这个靶心,“谁能入额”是关键问题。“在员额制改革上,山东遴选的标准和条件越发严格,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郝纪勇说,山东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坚持政治标准、专业标准、道德标准“三统一”原则,既充分考量遴选单位党组推荐意见,又坚持全面审查遴选对象的政治表现、司法能力、办案业绩、党风廉政、职业操守等情况,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切实把好员额法官、检察官的“入口关”。
2021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对于构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亲”“清”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健康的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一种本质上平等的良性互动关系,具体表现为法官与律师间彼此独立、尊重与认同。”郝纪勇表示,这种良性互动,在山东司法发展的十年来,已经蔚然成风。
在郝纪勇看来,一份份文件的出台,一项项举措的实施,都验证着律师的执业环境正发生看得见的积极变化。
一批“急难愁盼”纠纷
妥善化解
郝纪勇把多元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律师主要业务之一,在京鲁律师事务所办公区,专门辟出300多平方米作为调解室。五年来,调解团队用“热心、耐心、公心”化解各类案件百余起。
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陷入破产边缘后,实施破产重组时,因债权人纠纷困难重重,郝纪勇组织十余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通过调解,一批社会“急难愁盼”纠纷得到妥善处理,避免了社会矛盾激化。
郝纪勇说,京鲁调解中心只是山东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截至2021年底,全省136个县(市、区)均建立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93%的乡镇(街道)建立中心,6.1万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完成换届,形成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联动配合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
山东多项立法
在全国开先河
有“良法”方能有“善治”,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是科学立法。
作为省、市人大代表,在郝纪勇看来,山东这十年立法成效显著。立法先行,改革发展才能于法有据。紧扣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需要,山东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50件,修改地方性法规250件。
“目前,全省现行有效的法规637件,多项立法在全国开先河。”郝纪勇对此如数家珍,比如《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保驾护航;《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强制度设计,依法推进“五大振兴”;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制定出台《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正加紧推进《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立法进程……
“山东会持续强化法治建设,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教育、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立法进程,助力改革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足感、幸福感。”对我省下一步立法工作,郝纪勇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