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1月22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王荟 曲文) 为进一步推进信用龙口建设,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近年来,龙口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运用“信用+司法”工作模式,积极融入信用体系建设,用司法公信助力龙口诚信。
净化诉讼环境,着力夯实司法公信。坚持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严格追究虚假诉讼行为人责任,在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某小学教师刘某伪造工资证明提出5万元索赔申请,该院依法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并向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坚决对失信说“不”。严厉打击恶意信访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审理相关案件9件,对恶意提出管辖权异议和拒不接受调解等行为,依法进行法律惩戒。
强化行政审判,助力提升政务诚信。截至目前,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01件,邀请行政机关旁听庭审40人次,针对行政执法存在问题依法提出司法建议3条,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优化守信激励,助力提升商务诚信。积极构建守信激励机制,妥善审理民间借贷、信用卡借款等纠纷,对信用度高的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审理、执行,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切实保护诚实守信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信用修复激励实施细则7条,依法及时删除、屏蔽失信名单472例,修复信用信息261条,督促167人主动履行义务,激励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债务。
深化失信惩戒,助力提升社会诚信。持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用足用好联审联查机制,执行到位金额74万元,移送失信公职人员信息22人次。发布失信名单535例,拘留拘传98人次,移送公安拒执犯罪2件,一起案例入选全省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坚决维护司法权威。通过发布“诚信黑榜”等方式,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