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工资获刑”应是治理欠薪常态

齐鲁晚报     2023年01月17日
  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案说法案例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此案例中,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长时间拖欠职工工资,在收到劳动监察部门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高达284.75万元的工资。杨某最终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受到法律严厉制裁。漠视整改指令和法律,最终结局也是咎由自取。此案例具有警示意义,也给“老赖”敲响了警钟。
  通过刑罚重拳惩治“老赖”,才有威慑效应。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在以上案例中,被告人杨某具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却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数额较大,无疑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被判刑一点也不冤。
  近年来,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对拖欠或拒付劳动报酬等“老赖”的惩戒力度日益加大,一些“老赖”被判刑。但是,在拖欠的工资被强制执行前,不少“老赖”已通过虚假的债务抵押、协议转让等手段,尽管没有进行实质上的交易,但法律上其不动产的产权已发生转移,令执行机关无法强制执行。如此现象,“老赖”就是被判刑,劳动者依然讨不回劳动报酬。因此,司法机关应当采取得力措施,不仅要及时杜绝“老赖”转移资产,还要甄别债务抵押、协议转让不动产的合法性,让虚假抵押、转让现出原形,并及时做出转移无效的法律裁决,让一些非法变相转移资产的行为落空,从而保障拖欠的工资能够执行到位。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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