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枣庄第二批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1人终生禁驾

齐鲁晚报     2023年03月01日
  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曝光“酒驾”严重违法驾驶人64名,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20家,交通违法未处理数量较多的货运车辆10辆,终生禁驾人员1人,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1则。
  2020年1月26日17时50分,张某防饮酒后驾驶鲁D2**12号小型面包车,沿济枣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滕州市羊庄镇薛河大桥东路段时,与由东向西步行的行人刘某、魏某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当场死亡,魏某苓受伤,鲁D2**12号小型面包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张某防驾车逃逸。当日18时45分,张某防电话报警,投案自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张某防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防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交通肇事罪。2021年5月17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张某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这64名酒驾驾驶人作出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1名犯交通肇事罪驾驶人依法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禁驾的处罚;督促整治多次违法未处理货车;约谈高风险运输企业,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
  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聚焦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持续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围绕公路、城市、农村三个主战场,突出提升周末、夜间及凌晨等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大视频巡查、路面巡控密度,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和农村“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用足用好约谈、曝光等手段,持续曝光重点企业、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坚决压实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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