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成年人的纠纷,不可“动私刑”

齐鲁晚报     2023年05月08日
  □评论员 孔雨童

  近日,因怀疑一男孩偷东西,河南项城某文具店主私自进入附近小学课堂,将男孩带走。孩子父亲报警后发现,孩子偷盗“不属实”。
  “孩子被当堂带走”,这种近似“私刑”的做法被曝光已不是第一次。近年来,在一些成人和未成年人的纠纷中,孩子被打骂、公示个人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法治社会的当下,即便怀疑孩子偷盗,也应当及时报警、查清事实,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或通知其家长、学校协商处理。对成年人尚不可动用“私刑”,何况是心理脆弱、心智还不成熟的孩子。须知过激处理除了可能给孩子带来巨大伤害,涉事成年人自身也并不会因此前“占理”免责。
  法律层面,《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早有规定:对于“涉未成年事项”,应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在一些地方的学校周边文具店,或存在学生“偷拿”的现象,在具体处理时也可能会出现“家长推诿”的情况,出于不信任,有的店主干脆“自己动手”。但无论如何,处理此类事件不违法、有尺度应当是一种共识。
  这也提醒广大家长,当孩子真出现不当行为时,应当积极管束、进行赔偿,让事情得以合理解决,避免类似的“过激处理”蔓延,小事变大事。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