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嗷:我觉得就是因为这种莫名被判“互殴”的标准,导致好多人被打都不还手,就是怕被定责为“互殴”。
W是王冠:存在这种互殴判定应该是回避有些居心叵测的人。如果双方力量悬殊,明显强大的一方故意挑衅激怒弱小的一方先动手,然后趁机还手造成致命伤害,就可以钻空子不用负责任了。
你找我找你:动机很关键,还手是为了互相伤害,就是互殴。
能水卷心:法律其实是应该最接地气的。这样的典型案例,需要也必须由相关职能部门站出来,以案释法,消除人民群众的认知误区。相关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zhaoggcat:定义互殴本来就有操作性的原因。在没有录像的情况下,很难还原打架的起因,现在有录像证据,机械地定义互殴,不仅不符合公众对正义的理解,也有损法律的公平和尊严。
@Liz陆晓雯:那怎样算自卫不算互殴呢?我守法但我想知道法律是怎么保护守法公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