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2日讯(记者 马媛媛)记者从潍坊市商务局获悉,第二轮乘用车促消费活动于5月15日上午8时开始,至本轮省市汽车促消费配套资金发完截止。购车发票开具有效期为5月15日-6月15日,资料上传有效期为5月25日-6月30日。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首轮汽车促消费活动中已享受汽车消费券的购车消费者,以及领取“资格券”次数达5次的购车消费者,不能参加本轮活动,其他在潍坊市内购买7座(含)以下家庭乘用车(二手车、营运车辆除外)的个人消费者都可以参加本轮活动。
本轮汽车促消费活动有关标准、流程延续上轮活动要求:
“资格券”领取及核销、开具发票、资料上传等事项均有明确时限要求,其中任一项不符合时限要求,均无法领取汽车消费券。
外地消费者可以参与潍坊市汽车促消费活动,并可省内异地挂牌,但必须是在潍坊参加活动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并开具本地发票。“资格券”需在潍坊当地领取(手机需开启定位功能),但上传资料可以在外地;有效核销“资格券”购车后又发生退款或撤销的,该笔交易视为无效交易,资格券收回。汽车销售企业按照公开、自愿原则报名,经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参与本轮活动,名单实时更新。请消费者于购车前仔细核对,在未参与活动的企业购车将无法有效核销“资格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