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潇
2023年04月18日21时30分许,张某驾驶鲁R*NR**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菏泽高新区大黄集镇黄集村,与行人刘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某受伤,鲁R*NR**号小型轿车损坏。刘某某受伤,被送往菏泽市立医院,经检查:脑挫伤、肋骨骨折、肺挫伤、尺骨骨折、锁骨骨折等。
由于伤情严重花费巨大刘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告知伤者家属申请使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积极帮助受害者垫付医疗费,经市支队救助办及时审核将28700.47元的救助金打款至医院账户使伤者得到及时治疗。刘某某家属非常感动,他们感谢政府出台了这项惠民政策,也感谢救助基金在关键时刻解危救困,雪中送炭,解了他们一家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