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涉考涉招诈骗立即举报

高新区发布涉考行为十“不得”

齐鲁晚报     2023年06月08日
  本报6月7日讯(记者 秦国玲 王钟玉)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助力“平安高考”“平安中考”,6月6日,潍坊市教育局高新分局发布《致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发布十条“不得”涉考行为规范。
  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话题,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音频、视频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网络上公布或评价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试卷真题原卷。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
  不得煽动、组织考生和家长对有关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串联、闹访。
  不得在考点、学校等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
  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
  各培训机构必须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及时拨打高新教育分局电话0536-8095023提供问题线索。高新教育分局将坚决打击组织考试作弊行为,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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