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因济南晨泰弘健身服务有

齐鲁晚报     2023年07月25日
  公 告
  因济南晨泰弘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及梁洪华(以下简称“两租赁方”)未按照其与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怡物业”)于2018年1月15日签订的《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槐荫区阳光新路21号阳光100国际新城49号楼(阳光壹佰国际新城三期文化活动中心)负一、负二层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已经符合合同约定解除条件。2023年4月11日万怡物业已根据合同第11.3条及15条约定向两租赁方邮寄解除合同通知,于2023年5月23日解除了上述租赁合同,并要求两租赁方于2023年5月22日腾空租赁房屋。但两租赁方多次拒收邮寄文件。万怡物业现登报再次通知两租赁方:请两租赁方于见报之日起7日内腾空租赁房屋并与万怡物业联系,否则万怡物业将根据合同第11.2条将租赁房屋内相关物品进行处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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