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谁?段义孚自传》
[美]段义孚 著
志丞 刘苏 译
上海书店出版社

▼青年时期的段义孚
2022年8月,有着地理学界“小王子”之称的段义孚辞世。在以科学主义为主流的地理学界,段义孚强调不能只以客观数据理解地理环境,更需引入人类感官与情感来探索空间的意义,并先后提出了“恋地情结”“空间与地方”等重要术语,影响了一代代学人,成为人文主义地理学的奠基性学者。今年8月,段义孚的自传中文版《我是谁?段义孚自传》出版,这是1999年他69岁时对自己人生的回溯。他把童年放在世界格局的大舞台中联动叙事,回忆在欧美求学的岁月,提及自己选择地理学的原因,并将自己的生理和精神特质展示给读者,坦率而真诚地完成了对自我的剖析和反思,“自我审视让我更加明白自己是谁,而审视外界则让我越发认清了外部现实的本质”。
苏格拉底有一句名言:未经审视的人生不值得度过。诚然,但如果一个人总是停下来审视自己的人生,那他的日子也就没法过了。所以,自我审视只能在特定的时间节点发生,或者等到弥留之际才可以来一次全面的考查。我已经老了,因而希望能在才思还算敏捷的时候探讨一下“我是谁”的问题。像法国作家蒙田这样的人很富有智慧,参考他的经验,我觉得,如果只是囿于手头上的研究和反省,那么在这个问题上,也就是“自我考察”的工作中,不会走得太远,而只可能通向虚妄的结果。只有日复一日不间断的脑力劳动,才可能认识自我,最有效的实现途径应该是写作。写作会产生著作,于是我就能通过著作来认识自己。但是,通过写作认识到的自我能真实反映出自我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可能也是虚妄的。“真实”(true)和“真正”(real)这两个词的定义很难明确。除非你是一个研究形而上学的学者,热衷于玩味这些概念本身,否则在自传体作品里纠缠于这些细枝末节不会有什么收获。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或许,我也是一个多面体的集合,但其核心只有一个自我,也就是此书中展现出的这个,才是我真正了解的。
我先了解,然后再把了解到的东西告诉给别人,这到底有什么意义?苏格拉底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在我的想象里,他可能会这样说:“自我认知本身就是对自己的一种回馈;但是企图把所知道的东西告诉别人也暗藏着一种虚荣,比如,在公共场合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我想,这一点上他是对的,确实有虚荣的成分。但还有另一种可能性,也就是,任何人都希望别人给自己好评,要么赞赏自己的外在成就,要么赞赏自我理解的深度。但也不能说这些都是虚荣,因为心理学认为,与人沟通是一个很正当的需求。如果说随意而为的自我审视只会带来虚妄的结论,那么持续严格的自我审视也会显得有些失真,除非,这样的审视最终能凝结成可以阅读、思考和理解的一部书面作品。这缘于我们是彻头彻尾的社会性动物,需要别人的认可才能知道自己是谁。但在日常生活中,在别人眼里确认出来的自己,是相当肤浅的,因为这只反映出了普遍的公序良俗而已。倘若展开更加复杂而深刻的剖析,得到的自我,还能被社会所接受吗?还是会引发惊讶错愕?我一直都想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但直到现在,我也只是敢以一种童心未泯式的勇气或者以垂垂老矣式的淡然,去接受——什么呢?——不能说是唐突的裁定,因为我所在的圈子太开明了,没有人会非常片面地评价别人,只能说是一种过度谦和的旁敲侧击或点到为止,是行为和情绪表现出的一点点微妙的变化,但能够折射出意识的底层。
“我是谁?”是新千年即将来临之际的一个时髦问题。似乎每个人都在问。不仅个人、团体,甚至国家都会问自己“我是谁”或“我们是谁”。自我意识减弱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和地域的流动性增强以及科技的快速革新。正如专家所说,我们正处于身份危机之中。市面上的传记和自传比比皆是。这种自我营销不仅来自名人,也来自普通人,并在媒体上获得了很高的曝光率。作为一个寻不到根的人,我天生就该自我审视;在时代精神下,这可能会导致我通过各种方式,包括自传,让自己曝光。或许我的动因尤其多,因为我在很多意义上都是无根的人。我年轻时从未在一个地方住满过五年,直到38岁时搬到了明尼阿波利斯。在那之前,我一直在不停地换住处,先是小时候与家人一起,长大后便独自一人。我的“家”换了一个又一个城市——天津、南京、上海、昆明、重庆、堪培拉、悉尼、马尼拉、伦敦、牛津、巴黎、伯克利、布卢明顿、芝加哥、阿尔伯克基和多伦多。我在明尼阿波利斯和麦迪逊(我现在的居住地)各住了十四年,这两个地方是我仅有的可以寻找归属感的地方。在社交方面,我也同样无枝可依,原因很简单——我一直单身。一个家庭算是一片可以移动的旧土,是一个人成长的基础,但我与它无缘。
我的情况和别人相比又如何?别人,我首先想到的是我在日常生活中认识的人,主要是美国朋友。他们的背景各不相同,有些人表现出很强的更换居住地的意愿,但即使是最居无定所的人,融入当地社会和整个世界的程度也比我要深,因为他们有配偶和子女,为家所累也得与社区、学校和其他机构发生联系。还有一些人,我也想到了完全陌生的人,生活在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或生活在更早时代的人。根据民族志学家和历史学家的记录,他们的自我意识为我提供了最广泛的背景,支持我提出关于“自我”的问题。为了产生一个稳固的自我意识,一个人需要曾经的岁月,而不光是现在和未来;需要祖先和血脉,而不光是当下的家庭。去寻找祖先、故土和文化遗存,去寻找那些因为属于过去的岁月而令人心安的东西,已演变成一种爱好,也成为一种用于确认自己身份的事业。不仅老年人和中年人开始拾起这份爱好,甚至年轻人也开始从事这份事业,因此,他们可能会丧失对自我身份不切实际的一些期待,而那种不切实际的期待还曾是美国年轻人身上的标志。
挖掘过去真的能给我们这个时代的善男信女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吗?也许吧,但这样获得的身份和归属感是当下活动的影响,是当下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以及当下对过去进行重建的结果,而不是重新身临其境地浸淫在过去的岁月里——这当然是不可能做得到的。一个人能够回到更早的时代,再次感受那时候的人间羁绊,这种想法只可能是一种幻想。但强大的幻想看起来也可以显得真实,也许这就是我们这个分裂的后现代世界的人们所需要的。
即便是自称个人主义者的美国人,在过去和现在都还是更倾向于写家族史而不是写自传。我注意到,一些退休的同事会运用自己的研究能力来重建自己的家谱。通常,他们会追根溯源到欧洲,设想自己的祖先史诗般地横跨大西洋的旅程,而后他们在东部沿海城市里打拼生活,在中西部的农场里站稳脚跟;然后才开始讲述自己那一代人的故事,包括兄弟姐妹的出生,自己的童年受到的教育,等等。让我惊讶的是,大多数家族史都会在这个时候结束。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何要在信息足够充分,能够描绘完整个体的时候收笔呢?答案或许是:故土的生活可能充满浪漫色彩,漂洋过海的经历可能是史诗般的,在新世界里筚路蓝缕可能富有英雄气概,幼年时受到的教育可能带有恋旧情结;相比而言,成年后的经历总是千篇一律,无非是家庭琐事、更换工作、任职升迁等等,这些都不值得写,或者只能写给家人和亲密朋友看看而已。
这样的反思让我相信,大多数人从根本上来说都是谦虚的,尽管他们在日常交谈和家庭聚会里,如果有机会的话,甚至在三分钟的广播节目连线里,都常常会自吹一番。而当他们获得的自我认识开始变得简明扼要时,就不会再把它强行灌输给别人了。那么,我是一个例外吗?我写这部自传性质的作品的理由又是什么?因为我既非美名远扬,亦非恶名广布,也未曾体验过什么特殊的生活环境,以至于非要用传记或者自传来彰显于世人。我想,最好的答案应该是完成这个作品本身。但我还有一个更一般性的答案,或者,也可能只是一个信念,一个带点宗教意味的信念而已,那就是,没有人的生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没有人的生命故事是微不足道、不值得讲述的。如果某个故事令人生厌,其错定然在于遣词造句上,而不在于生活本身。
(本文摘选自《我是谁?段义孚自传》,内容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